證照專區

  • 103年1月29日全國戶政事務所、公所(役政業務)暫停受理各項登記作業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路預約申辦護照服務
  • 外交部澄清媒體報導桃園機場辦事處辦理護照網頁撤除事
  • 護照申請人不克親自申請者可委任人以下列為限
  • 台灣民眾赴港可自行上網列印簽證
  • 北京(上海)對45個國家公民實行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
  •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自8月1日起對45個國家公民正式實施72小時過境免簽
  • 上海(浦東/虹橋)推行加簽證 e化作業
  • 土耳其將從本月15日起,給予我國電子簽證(E-visa)
  • 申根免簽證資訊
  • 生平第一次申辦護照者有三種選擇
  • 美國加拿大免簽證資訊
  • 不小心上錯申請ESTA的網站 該怎麼辦?
  • 斯里蘭卡電子簽證 (ETA)系統甫於日前進行更新
  • 只要大陸還有戶籍 就暫時緩送台胞證
  • 入出境歐盟國家攜帶現金一萬歐元以上需申報
  •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商務活動線上申辦

103年1月29日全國戶政事務所、公所(役政業務)暫停受理各項登記作業

103年1月29日全國戶政事務所、公所(役政業務)暫停受理各項登記作業
(僅受理國民身分證掛失服務及常備役役男歸鄉報到作業)
配合內政部新一代戶役政資訊系統資料庫轉換,轉換期間自103年1月28日下午5時至103年2月4日止,全國戶政事務所、公所(役政業務)全面停止受理各項登記及申請作業。
◎春節期間國民身分證掛失請撥打專線1996
◎103年1月29日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親辦人別確認服務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雲嘉南、南部、東部辦事處辦理
◎103年2月4日前的結婚登記請提前於103年1月28日辦妥【103年1月29日及農曆春節期間不提供預約】
◎84(含)年次前出生尚未服役之男子,農曆春節期間出境核准申請,請提前於103年1月28日前辦妥

※如欲詢問相關資訊請洽民政局(戶政業務-聯絡電話:03-3320039 黃小姐,
役政業務-聯絡電話3358560江先生)
、各戶政事務所、公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路預約申辦護照服務

為方便民眾事先安排日期申辦護照,減少現場等候時間,領事事務局自102年12月 24日起提供民眾1~10個工作日前之預約申辦護照。本項服務現為試辦階段,目前僅限本人親辦護照之預約申請。
使用本服務須先完成線上填表,再依預約日期攜帶您的身分證正本及申辦護照應備文件前往領務局現場報到後即可辦理,本局將以該時段報到順序,依序受理案件。
注意: 您的預約申辦僅當天有效,請您務必於預約日期的時段內至現場辦理,以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預約申辦護照服務流程如下圖所示:
http://www.boca.gov.tw/ap?apName=applyDesc&mp=1

外交部澄清媒體報導桃園機場辦事處辦理護照網頁撤除事

針對本(8)月26日媒體報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突然將網站上「民眾國內申辦窗口」中的桃園機場辦事處連辦理護照網頁撤除,外交部特此澄清,該辦事處因設於機場管制區內,民眾無法進入,因此領務局網站並未將其列於「國內申辦窗口」項下,而係置於首頁頁尾「其他聯絡資訊」欄的選項。
領務局桃園機場辦事處的主要工作項目為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的通報及適格的外籍人士抵達桃園機場入出境時辦理落地簽證,另倘因國人疏忽未及時檢查護照效期,或因從未申辦護照,而急需於12小時內出國,並有已開票的班機訂位紀錄,該辦事處亦會盡力協助核發護照,惟因限於人力及設備,所能提供的協助有限,且護照製作需時,倘同一時間申請人數過多,將無法配合民眾原訂登機時間。上述資訊外交部已於本日在該辦事處網頁補充說明,可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www.boca.gov.tw首頁底部桃園機場辦事處連結查詢。
外交部建議國人於出國前,仍應先行檢查護照效期是否為六個月以上;倘發現護照效期不足時,宜儘早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四辦事處申請換發,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護照申請人不克親自申請者可委任人以下列為限

一、申請人之親屬(應繳驗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正、影本及身分證正、影本)
二、與申請人現屬同一機關、學校、公司或團體之人員(應繳驗雙方工作識別證、向勞保局申請之雙方投保資料表、本局認可之服務機關證明文件或學生證等證明文件正、影本及身分證正、影本)
三、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綜合或甲種旅行社。
未成年人(未婚且未滿20歲者)不得接受委任代辦護照。
但已滿14歲且領有國民身分證之未成年人,為申請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或兄弟姊妹,經其法定代理人(有親權之父或母或監護人)於申請人護照申請書正面備註欄書具同意其代辦護照之文字(請參閱「同意未成年人代辦之護照申請書範本(供有戶籍國民在國內填用)」同意未成年人代辦之護照申請書範本(前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使用)」)後,得接受申請人委任代辦護照。申請人及受委任人應填寫護照申請書背面之委任書及黏貼受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受委任人於送件時應攜帶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與申請人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台灣民眾赴港可自行上網列印簽證

香港特區政府決定由2011年9月1日起,持有「台胞證」的台灣居民,免簽證來港期限由7日增至1個月。2012年9月1日開始,台灣民眾赴港可自行上網列印簽證,同時免簽證費用,每次申請的簽證有效期限是2個月,期間可使用2次、每次可在香港停留30天。
◎ 2012年9月1日起台灣居民可免費於網路上預辦香港入境登記了! (申(申請辦法)

北京(上海)對45個國家公民實行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

“過境免簽”是指外籍人士依據過境國的法律或有關規定,從一國經轉某國前往第三國時,不必申請過境國簽證即可過境,並可在過境國進行短暫停留的政策。

北京(上海)口岸適用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的45個國家分別為: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羅斯、英國、愛爾蘭、賽普勒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烏克蘭、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日本、新加坡、汶萊、阿聯酋、卡塔爾。據瞭解,以上國家是根據2009年至2011年北京市接待入境過夜遊客人數的國家和地區排名確定的。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申請72小時過境免簽的外國人不能夠離開北京(上海),停留時間不能超過72小時,並且必須限從北京(上海)口岸離境。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北京(上海)停留超過72小時或者需要離開北京的外國人,應當向北京(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簽證,對於停留超過72小時的,或者離開北京(上海)到其他城市沒有按照規定辦理簽證手續的外國人,發現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和邊防檢查站將按照外國人在華非法拘留的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理。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自8月1日起對45個國家公民正式實施72小時過境免簽

自2013年8月1日起,對45個國家持有第三國簽證和機票的外國人在廣州口岸實行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
符合條件的外國旅客,可向載運其抵達廣州的航空公司提出,由承運航空公司向廣州白雲機場邊檢機關申報,邊檢機關經審核符合過境免簽條件的,允許其臨時入境。
提醒:適用對象為45個國家的外籍旅客(不包含持臺胞証的旅客)
廣州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問答
Q:符合哪些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72小時免簽過境?
A:(1)屬於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範圍的45個國家公民(旅客出發和到達目的地不限於這45個國家);(2)持有本人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第三國(地區)簽證和72小時內已確定日期及座位的從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出境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機票;(3)免簽期間活動範圍限於廣東省行政區域內。
Q:這45個國家包括?
A:(1)歐洲申根簽證協議國家共24個: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2)歐洲其他國家共7個:俄羅斯、英國、愛爾蘭、賽普勒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烏克蘭。(3)美洲國家共6個: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4)大洋洲國家共2個:澳大利亞、紐西蘭。(5)亞洲國家共6個:韓國、日本、新加坡、汶萊、阿聯酋、卡塔爾。

Q:“72小時過境免簽”中的72小時時限是從入境時間開始計算嗎?
A:不是,72小時的時限是從旅客入境次日零時起開始計算。例如旅客2013年8月1日08:00從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入境,入境免簽時限是從2013年8月2日00:00開始計算,2013年8月4日23:59前出境即可。
Q:符合72小時過境免簽條件的外國人,如何申請辦理過境手續?
A:符合72小時過境免簽條件的外國人應當向載運其抵達廣州的航空公司告知其屬於72小時過境免簽旅客,並提出辦理過境免簽手續需求,由航空公司向廣州白雲國際機場邊檢機關申報,邊檢機關按照政策規定對申請人條件審核准許後,辦理臨時入境手續。此外,對入境前未提出72小時過境免簽申請的外國人,也可在到達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後未辦理邊檢手續前向邊檢機關提出申請。
Q:如果入境時沒有買好出境的機票,計畫先入境後再購買72小時內離境前往第三國的機票,是否可申請72小時過境免簽?
A:根據政策規定,申請72小時過境免簽時,必須持有已確定日期及座位的從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出境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機票,即在其入境前必須已買好出境時的機票。因此未訂妥72小時聯程機票的規定國家外國人,不能享受此項便利政策。
Q:從某一國家(地區)來廣州,已訂妥確定日期和座位的72小時內返回其來自國(地區)的機票,是否可以適用此政策?
A:根據政策規定,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是針對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過境前往第三國(地區)的規定國家外國人,因此,對於前往國即是來自國的外國人,不能享受此項便利政策。
Q: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辦理72小時過境免簽手續入境後,可否前往中國其他城市?
A:可以前往廣東省內城市,但不能離開廣東省。
Q:可否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入境後再於72小時內乘火車從廣州東站出境?
A:目前此項政策僅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實施,即享受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的旅客僅限從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出入境。
Q:如果辦理72 小時過境免簽手續入境後因特殊原因無法在72 小時內及時離境,該怎麼辦?
A: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停留超過72小時的,或者超出准予停留範圍的,應當到廣東省地級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簽證。 也可以登陸https:// www.gdcrj.com諮詢。
Q:如果對出入境邊防檢查手續還有疑問,該如何諮詢?
A:可以撥打白雲出入境邊防檢查站24 小時諮詢電話+86 20 36066950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 +86 20 36066950
免費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或者廣州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24 小時諮詢電話+86 20 32090088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 +86 20 32090088
免費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上海(浦東/虹橋)推行加簽證 e化作業

由於上海出入境管理局今年推行加簽證 e化作業,日前已在簽證處裝有台胞證加簽自助受理機,以推廣台胞證加簽表格改為於自助機器上輸入後印出。

即日起,凡持有效台胞證(效期三個月以上,有空白簽注頁)但沒有有效簽注,必須於落地時進行加簽的旅客,一律必須使用自助機器填寫表格,簽證處即日起不再接受人工手寫加簽表格,任何符合加簽條件之旅客皆需至自助受理機先填表,受理窗口只接受機器印出來的申請表。

僅將最新台胞證加簽作業程序詳述如下:
1) 至簽證處使用自助機器點選資訊填表,填寫完成後,列印表格。
2) 在印出之表格上另外手寫上停留地址並簽名。
3) 至受理窗口排隊遞交表格及台胞證。
4) 等候叫名,繳費並領取加簽完畢之台胞證。

旅客使用自助受理機辦理加簽,其好處為旅客將可不需要再準備照片。

:*但還是要請提醒旅客注意::若為需要辦理落地一次性台胞證(落地簽)之旅客,則仍須準備照片,並人工填寫原上海版格式的落地簽申請表。
(1)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效期需6個月以上)
(2) 身分證正本
(3)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4) 兩吋彩色照片2張
(5) 新辦證件費用為人民幣100元
 

土耳其將從本月15日起,給予我國電子簽證(E-visa)

土耳其將從本月15日起,給予我國電子簽證(E-visa)待遇我國民眾前往土耳其,持中華民國護照效期在6個月以上,可先行上網(https://www.evisa.gov.tr/en/)申辦30天停留時間、單次入境的電子簽證,每次申辦費用為15至20美元,民眾就可選擇由土耳其首都安卡拉(Ankara)的愛森伯加琴等3個國際機場入境。

申根免簽證資訊

2011年1月11日起,台灣護照適用申根免簽證(於六個月內申根區域最長停留90天)。免簽入境時須提供續程或回程機票、足以在當地維生的證明、旅館訂房紀錄、若為受邀開會的邀請函、若為求學的入學許可等等給證照查驗官員。並建議出國期間投保,進入申根區時,護照必須最少仍有停留時間+三個月的有效期(台灣出境時須6個月以上)。
申根免簽證Q&A

生平第一次申辦護照者有三種選擇

生平第一次申辦護照者有三種選擇,如下說明:
1.由他人代送者:可到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作人別確認,蓋章後,委託旅行社或親人代為送件。
2.本人親自送件者:若不願意到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作人別確認者,可親自到外交部送件。
3.開放14歲以下之未成年人及其陪同者(父或母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旁系血親3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自101年8月15日起得向任一地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免至戶籍所在地作人別確認
。首次申請護照須知﹝PDF﹞
。人別確認-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正面PDF)
。人別確認-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背面PDF)

美國加拿大免簽證資訊

《美國》
美國國土安全局已宣佈自11月1日起入境美國免簽證,但仍請欲入境美國之民眾注意:
1.須使用晶片護照 2.須以90天以內停留 3.須上網登錄許可。上網登錄許可辦法
註:有其它目的訪美者,仍須辦理非移民簽證。台灣加入免簽證計劃(以下簡稱VWP)

《加拿大》
2010年11月22日起,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之台灣普通護照,並內註身份證字號的民眾,不再需要短期停留簽證(TRV)就能入境加拿大。加拿大免簽證Q&A

不小心上錯申請ESTA的網站 該怎麼辦?

很多由第三方所成立的網站會收取較高費用並代替您提出申請。如果你已透過某一個第三方網站提出申請,請使用您的申請案號至美國政府官方網站 來確認您的ESTA申請是否正確。如果不正確,您在抵達美國時可能會有問題產生。美國政府官方網站

美國海關及邊境防護局無法退還您支付給第三方網站的費用。如果您認為您被騙,聯絡您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要求他們除了該支付給美國政府的$14美元以外,是否其餘多付的費用可從您的帳單中刪除或退還給您?

斯里蘭卡電子簽證 (ETA)系統甫於日前進行更新

斯里蘭卡於10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電子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赴斯短期旅遊、會議、洽商或過境民眾需事先登入該國電子簽證網站(https://www.eta.gov.lk/),辦理所需簽證並扣繳手續費(申請效期30日之雙次入境觀光簽證或多次入境商務簽證需30美元),或於逕抵可倫坡Bandaranaike國際機場後,至機場ETA櫃檯辦理繳費(費用較高,申請上述相同簽證需35美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2年7月29日更新資訊如下:

查斯里蘭卡電子簽證 (ETA)系統甫於日前進行更新,造成商務簽證選項類別及我國國籍選項遭刪,致目前無法提供合適國籍選項供我國旅客填具,我駐印度代表處獲悉後即向斯里蘭卡駐印度高專署洽查獲復,此應屬程式技術問題,該署已緊急向斯國移民部(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Emigration)通報,同意我國籍旅客可暫時享有申辦抵境簽證之待遇,暫毋須預先取得電子旅行文件許可(ETA),惟上述暫時性措施僅適用於自該國首都機場(Bandaranaike International Airport (BIA), Colombo進出,且必須出示有效期6個月之護照、來回機票及足供旅途之資金證明。

另提醒國人,於入境斯國辦理抵境簽證時,須填一份 “Declaration of Identity”表格,並請攜帶照片1張。

斯里蘭卡為我駐印度代表處兼轄國,斯國境內國人如需急難救助,請撥打我駐印度代表處緊急連絡電話:91-9810-502-61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免付費「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0800-085-095,通知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以便即時提供協助。

只要大陸還有戶籍 就暫時緩送台胞證

目前大陸實施新措施 禁止海峽兩岸同時擁有雙重戶籍者 申請台胞證時必須將大陸原有戶籍註銷 於取得公安註銷證明後 才能辦理新台胞或換新台胞 若須親自到大陸辦理註銷者 可以落地簽方式至可辦落地的機場辦理一次性落地簽 待取得註銷證明後 再辦理五年期正式台胞證

 

入出境歐盟國家攜帶現金一萬歐元以上需申報

歐盟公布,自2007年6月15日起,旅客進出歐盟國家,如隨身攜帶一萬歐元(或超過)現金或其他等值貨幣者,均需向海關申報 ;若多人同行,建議您將現金分攤,每人所持現金需在額度以下。
根據新規定,歐盟國家海關有權對進出旅客及其隨身行李進行檢查,由於國人出國商旅或求學向有攜帶大筆現金及旅行支票之習慣,提醒國人注意歐盟現金申報之新規定,以免受罰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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